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标志着我国煤电行业低碳化转型迈入新的历史阶段。该方案的出台,不仅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更是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必由之路。 煤电作为我国电力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和我国能源结构转型的加速推进,煤电行业的低碳化改造显得尤为迫切。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煤电行业是我国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其低碳化改造对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首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将全部开工,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20%左右;到2027年,这一比例将进一步提升至50%左右,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这一目标的实现,将显著降低煤电行业的碳强度,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贡献力量。 从能源安全的角度看,煤电低碳化改造有助于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增强能源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煤电的角色正逐步从主力电源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变。通过低碳化改造,煤电机组能够更好地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需要,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消纳提供有力支撑。 《行动方案》系统提出了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的主要目标、改造和建设方式、改造和建设要求以及保障措施,亮点纷呈。 在改造和建设方式上,《行动方案》提出了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多种技术路线。这些技术路线的实施,不仅能够显著降低煤电机组的碳排放水平,还能够提升机组的灵活性和调节能力,更好地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需求。例如,生物质掺烧项目可以利用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实现燃煤消耗和碳排放水平的双重降低;绿氨掺烧项目则可以利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制备绿氨,替代部分燃煤,进一步降低碳排放。 在改造和建设要求上,《行动方案》强调了项目布局、机组条件和降碳效果等方面的要求。优先支持在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经济基础较好、地质条件适宜的地区实施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鼓励采用多种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耦合的改造建设项目;要求2025年和2027年建成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分别实现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20%和50%左右的目标。这些要求的提出,为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指明了方向,也确保了改造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在保障措施上,《行动方案》提出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政策支撑保障、优化电网运行调度和加强技术创新应用等多项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将为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推动改造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高效运行。 《行动方案》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煤电行业低碳化转型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与此同时我们应当意识到,煤电低碳化改造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持续推动。 未来,随着《行动方案》的深入实施和各项措施的逐步落地,我国煤电行业的低碳化水平将不断提升,为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支撑。同时,还应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成果,推动我国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的国际化进程。 此外,还应关注煤电低碳化改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和解决方案,确保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的顺利进行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来源微信公众号:煤炭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