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容量电价落地一年有余,成效初显
时间:2025-03-10发布者:张宇璇 煤炭资源网


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标志着我国煤电电价机制从单一制向两部制的重要转变。这一政策调整旨在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煤电机组的固定成本,稳定煤电企业的经营预期,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促进新能源的加快发展。如今,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已落地一年有余,其成效如何?

煤电企业经营状况改善

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实施,对煤电企业的经营状况产生了积极影响。据统计,截至2024年11月,全国煤电机组获得的容量电费收入约940亿元,全年预计在1000亿元以上。这一收入有效补充了煤电企业的固定成本,减轻了其经营压力。特别是对于那些煤耗低、运行效率高的煤电机组,容量电价机制的实施更是为其带来了实质性的收益提升。

从全国用户侧电价水平来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实施并未导致电价的大幅上涨。相反,由于电能量市场交易价格的下降,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总体保持稳定,甚至有小幅微降。2024年1-11月,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为0.6691元/千瓦时,较2023年同期降低0.0067元/千瓦时。这一数据充分说明了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在调整电价结构、保持电价水平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此外,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实施还促进了煤电机组的技术改造和灵活性提升。煤电机组为了获得更高的容量电费,自发加强了燃料采购、生产和营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多渠道购足煤、购好煤,保障生产需要。煤电机组还加快了灵活性改造步伐,提高了调节性能,为系统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创造了条件。

煤电功能定位的转变

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实施,不仅改善了煤电企业的经营状况,还促进了煤电功能定位的转变。随着我国能源转型的深入推进和新能源的大规模发展,煤电机组年利用小时数下降趋势明显,其功能逐渐从电量供应主体向支撑性调节电源转变。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实施,为这一转变提供了有力支持。

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煤电机组的固定成本,煤电企业得以在发电量减少的情况下保持稳定的收益水平,从而有动力继续运营煤电机组,发挥其支撑调节价值。特别是在新能源出力不足或系统需要调节时,煤电机组能够快速响应调度指令,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和调节服务,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面临的困境和问题

尽管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困境和问题。

容量电价机制未能完全覆盖煤电的全部成本。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容量补偿部分仅为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的一定比例,最高为50%。这意味着煤电机组仍然需要承担一部分固定成本,无法完全通过容量电价得到补偿。特别是对于那些煤耗高、运行效率低的煤电机组来说,其经营压力仍然较大。

跨省跨区送电容量补偿机制尚不明确。1501号文虽然对跨省跨区送电机组的容量电费分摊进行了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诸多困难。例如,机组出力认定与考核衔接机制的不完善、多省份间容量电费分摊的协商困难等问题,都导致跨省跨区煤电容量电费难以落实。

煤电容量电价考核机制也存在一定问题。容量电价与并网管理两个制度对煤电机组均有强约束力,机组非停在两个制度中均被考核,存在重复考核的问题。这不仅加重了煤电企业的经济负担,还牵扯了基层管理层的大量精力。

综上,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实施在改善煤电企业经营状况、促进煤电功能定位转变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可能需要进一步完善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加强跨省跨区送电容量补偿机制的研究和制定,优化煤电容量电价考核机制,以更好地发挥煤电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支撑调节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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